關于轉發(fā) 《關于印發(fā) <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2016年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 

 

海 南 省 律 師 協(xié) 會

 

 

瓊律協(xié)通[2016]09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關于轉發(fā) 《關于印發(fā) <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

2016年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律師事務所:

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、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、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、中華全國律師協(xié)會、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《 關于印發(fā)<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2016年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中法援基聯(lián)發(fā)【2016】2號)對今年的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作出了部署,現(xiàn)將通知轉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認識、高度重視

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,對于培養(yǎng)律師的奉獻精神,改善律師隊伍社會形象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要認真組織,抓好落實,鼓勵本所律師,特別是年輕律師積極報名,確保這次工作任務落實到位。

二、招募律師志愿者人數(shù)

根據(jù)方案要求,2016年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計劃在海南招募1名律師志愿者。

三、律師志愿者招募條件

(一)政治思想覺悟高,熱心公益事業(yè),具有奉獻精神;

(二) 取得律師執(zhí)業(yè)證書,并執(zhí)業(yè)三年以上,具有實際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經(jīng)驗和能力;

(三)責任心強,工作敬業(yè),善于溝通;

(四)無酗酒、嗜賭等不良習慣,無行政處罰或行業(yè)處分等不良記錄;

(五)身體健康,年齡在25-55歲之間(具有特殊經(jīng)歷的人員可適當放寬條件)。

四、報名時間

律師志愿者向所轄司法局律師管理部門報名,報名應填寫報名表(見方案附件2),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30日。

五、有關政策待遇

(一)律師志愿者各項政策待遇均按《關于組織開展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的通知》(中法援基聯(lián)發(fā)【2009】2號)文件執(zhí)行。

(二)在西藏、新疆、青海、甘肅的律師志愿者,辦公、差旅、通訊和文印費用補貼每人每月3800元。在其他地區(qū)服務的律師志愿者,辦公、差旅、通訊和文印費用補貼每人每月3300。

(三)服務于西藏、新疆、青海、甘肅的律師志愿者,增加援藏、援疆及高原費用補貼分別為:西藏每人每年2萬元,新疆、青海、甘肅每人每年1.5萬元。

(四)律師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期間,免交服務期內(nèi)的律師協(xié)會會費。連續(xù)志愿服務2年以上(含2年)的律師志愿者,志愿服務時間每增加1年,服務結束后,則增加1年免交律師協(xié)會會費的政策待遇。

六、其它事項

《關于印發(fā) <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2016年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請登錄海南省律師協(xié)會網(wǎng)站下載。

聯(lián)系人:王祿鋒        電話:66161295

附件:關于印發(fā)《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2016

年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 

 

海南省律師協(xié)會

2016年3月23日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關于印發(fā)《“1+1”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2016年工作方案》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