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組織2015-2016年度我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第二階段集中培訓及考核的補充通知
作者:律師協會 發(fā)布日期:2016-03-31 瀏覽次數:
海 南 省 律 師 協 會
瓊律協通[2016]10號
關于組織2015-2016年度我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
第二階段集中培訓及考核的補充通知
各律師事務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》、司法部《關于加強律師培訓工作的意見》、中華全國律師協會《關于加強律師培訓工作提高律師隊伍素質的意見》、《海南省實習律師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、《海南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實習考核規(guī)程》等文件精神。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律師行業(yè)準入制度,規(guī)范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管理工作,定于2016年4月7日至4月29日,組織我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進行第二期崗前培訓和實習考核工作。現就相關內容通知如下:
一、參訓人員:
全體2015-2016年度我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
二、集中培訓日期及上課時間,考核及結業(yè)典禮時間:
第二階段培訓時間:2016年4月7日至26日,考核時間: 2016年4月29日(為期1天),上課時間: 上午9:00(8:30簽到)-11:30,下午15:00(14:30簽到)-17:30。
考核時間為:2016年4月29日(周五)上午9:00(8:30簽到),下午15:00(14:30簽到);結業(yè)典禮時間為:2016年5月11日(周三)上午9:00開始(8:30簽到)。
三、集中培訓地點:
海南大學邵逸夫學術交流中心一樓報告廳
四、提交培訓考核材料:
(一)應提交材料:
1.《海南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考核登記表》(一式三份);
2.《海南省申請律師執(zhí)業(yè)人員實習鑒定書》(一式兩份);
3.實習期間的工作筆記(記載截止于2016年4月14日);
4.辦案報告書(不少于9篇;裝訂成冊;盡量函括民事、刑事、行政、仲裁、非訴訟案件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);
5.旁聽心得(不少于6篇;裝訂成冊;盡量函括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每篇字數不得少于1500字);
6.論文(一篇;論文題目自選;須是實習期間獨立完成的論文,字數不少于3000字);
7.復印件(身份證、實習證的復印件各一式一份)。
(二)提交時間
2016年4月15日17:00前,逾期將予以通報批評。
(三)提交方式
紙質材料請?zhí)峤恢梁D下蓭煏^三樓301房,孟凡華接收。
五、其他要求
參訓人員須按時參加培訓,不得無故缺課。遇非請假不可的情況,請書面向班主任孟凡華請假(電話:66161298傳真:66161299)。集中培訓期間食宿自理。
海南省律師協會
2016年3月3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