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舉辦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律檢同堂培訓高級研修班”的通知
作者:律師協(xié)會 發(fā)布日期:2021-09-07 瀏覽次數(shù):
海南省律師協(xié)會
瓊律協(xié)通﹝2021﹞55號
關于舉辦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律檢同堂培訓高級研修班”的通知
各律師事務所:
為深入學習習近平“七一”重要講話精神,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法治思想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,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有效解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過程中的疑難問題,統(tǒng)一執(zhí)法司法理念,不斷規(guī)范認罪認罰從寬案件辦理,更好地優(yōu)化司法資源配置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,國家律師學院與國家檢察官學院將聯(lián)合舉辦兩期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律檢同堂培訓高級研修班”。分配我省10個名額,每期5個名額,為做好我省律師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律檢同堂培訓高級研修班”的報名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培訓內容及師資安排
(一)培訓內容
本次培訓主要圍繞控辯協(xié)商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疑難問題展開,課程分為刑事法律前沿理論、控辯協(xié)商與認罪認罰案件辦理實務兩大模塊。
1.控辯協(xié)商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相關理論問題
2.法律職業(yè)倫理
3.控辯協(xié)商與認罪認罰中律師的定位與角色
4.檢察機關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地位與作用
5.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若干問題及對策
6.量刑規(guī)范與量刑程序
7.控辯審三人談: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如何維護檢察權、辯護權和審判權的平衡關系
8.主題研討:律師與檢察官如何良性互動,促進雙方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控辯協(xié)商過程中實現(xiàn)共贏
(二)培訓核心師資安排
顧永忠:中國政法大學教授
許身?。褐袊ù髮W教授
朱孝清: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
苗生明: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
羅國良: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
溫新明:北京市律師協(xié)會刑辯委員會主任
王兆峰: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主任
二、培訓時間
培訓分兩期舉辦,第一期2021年9月23日—9月29日(9月23日20時全天報到),由國家檢察官學院承辦;第二期10月11日至10月17日(10月11日20時全天報到),由國家律師學院承辦。
三、培訓地點
國家檢察官學院沙河校區(qū)(北京市昌平區(qū)百沙路9號)
國家律師學院(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號)
四、培訓對象
我省從事刑事辯護業(yè)務的律師。
五、培訓費用
本次培訓班收取培訓費3849元/人(含講課費、場地資料費、學習用品、食宿費、教材費等),費用自理。
六、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
1.請各律師事務所接到通知后,盡快確定參加培訓人員,填好報名表(見附件1),加蓋單位公章后,于2021年9月12日之前報送至協(xié)會秘書處。
2.培訓班采取專家授課與研討交流相結合,培訓期間進行研討和交流,請參訓人員根據培訓主題,認真研究、充分研討交流。
3.疫情防控期間,只接受低風險地區(qū)及無本土確診病例地區(qū)學員報名,參訓學員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報到。
4.培訓期間請學員著正裝,帶足生活必需品,原則上報到后不能再出校園。請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等疾病的學員攜帶必備藥品參訓,并于報到當日將病情告知班級組織員。
5.請帶近期兩寸白底彩色免冠電子照片(大于50KB并且小于500KB,png、jpg、gif格式)。
6.國家檢察官學院不安排接站,離校時間為9月29日中午12點以后(12:10學院安排統(tǒng)一送站,建議學員購買15:00以后返程票)。
聯(lián)系人:王祿鋒 電話:66162110
附件:
海南省律師協(xié)會
2021年9月7日
